来源: 作者:网络通信员 日期:2020-12-24
近日,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、教育厅、财政厅联合通报2020年度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考核结果,并按照优秀30万元、良好20万元、合格10万元发放工作经费奖补。全区19所高校中有7个优秀,8个良好,4个合格。
优秀等次:陕西大学、陕西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师范学院、陕西财经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、陕西医科大学、陕西大学新华学院。
良好等次:陕西工商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民族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体育职业学院、陕西警官职业学院、北方民族大学、中国矿业大学银川学院、陕西工业职业学院、陕西理工学院。
合格等次:银川能源学院、陕西建设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葡萄酒与防沙治沙职业技术学院、陕西艺术职业学院。
三部门要求各高校强化落实主体责任。要不断线落实好就业“一把手”工程,进一步健全完善就业工作包抓机制;要与相关部门加强统筹谋划,及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。紧盯重点群体帮扶。要不断线做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、零就业家庭、残疾和就业困难的毕业生专项就业帮扶,提供“一人一策”就业指导服务,及时、足额发放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,确保重点群体毕业生实现充分就业;要加大就业创业政策的宣传力度,把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指导课程纳入必修课,加强对毕业生就业观念教育。加强就业跟踪服务。要专人负责毕业生就业统计工作,及时更新毕业生就业数据;要建立就业跟踪服务机制,定期采取电话跟踪调查、用人单位回访等方式,对毕业生就业状况进行跟踪服务,确保服务从离校前开始、到离校后持续,直至实现稳定就业;要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,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。
2020年陕西高校应届毕业生3.7万人,较2019年增长7%,截至9月1日,应届毕业生就业率为76.68%,实现了教育部要求的9月1日前达到70%的目标。面对就业总量压力和新冠肺炎疫情影响,自治区教育厅会同人社、财政等部门多措并举、精准推进,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资源,全力推动高校毕业生顺利毕业、尽早就业。